广西汇元锰业有限责任公司7.5万吨锰系新能源电池前驱体材料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三期)电解13、14#机组电解槽工程SYH(6)ZB2024002G(重)公告 | ||||||||||||||||||||
发布时间:2024-04-09 08:58:52 | 浏览次数: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汇元锰业有限责任公司7.5万吨锰系新能源电池前驱体材料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三期)电解13、14#机组电解槽工程工程招标人为广西汇元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SYH(6)ZB2024002G(重)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合同估算价: 约1300万元 要求工期: 总工期 150 日历天。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贰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的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代表和注册建造师于2024年4月 9日至2024年4月19日(正常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以上多证合一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相一致的2024年1--3月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应无在建工程);相关业绩证明等,以上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招标代理单位存档,并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报名现场就上述文件予以核实;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到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6楼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文件费500.00元(不包含纸质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hzx.com)。 8、联系方式
2024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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